通知公告

米兰(中国)开展校内新媒体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1-30 作者:华中师大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现开展校内新媒体登记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记备案时间

      11月30日—12月15日

       二、登记备案范围

       1. 以“米兰官方注册”命名的学校官方新媒体

       2. 以校内各单位及某项工作业务的名义开设的各类官方新媒体

       3. 各级团学组织开设的官方新媒体

       4. 在校师生运营的以学校或校内单位名义进行了实名认证的自媒体

       以上为必须进行备案登记的新媒体。在校师生运营的其他自媒体自愿进行登记备案。

       三、登记备案程序

       1.网上登记:由新媒体管理员通过学校一张表服务流程平台,按要求填写新媒体登记备案表。

       2.单位审核: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一张表服务流程平台审核审批。

       3.宣传部备案:党委宣传部对各单位提交的信息进行备案,至此登记备案工作才算完成。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登记备案与第二届米兰官方注册新媒体年度评选同步启动(详见主页通知公告栏目《米兰(中国)开展“创新杯”第二届米兰官方注册新媒体年度评选活动的通知》),只有进行了登记备案的各类新媒体、自媒体才具有参加评选的资格。

       2. 各单位未参与评选的官方新媒体、实名认证自媒体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备案。按规定需要备案而未备案的新媒体,党委宣传部有权责令其停止运营。

       3.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宣传部舆情与新媒体中心曹世生(电话:1528)。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30日

 

附:一张表服务流程平台使用指南

1. 新媒体管理员登陆学校信息门户——办事服务大厅,点击进入一张表服务流程平台,选择左边导航“党委宣传部”,点击“新媒体登记备案申请”,选择备案类别,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点击左上角按钮提交。

2. 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入一张表服务流程平台,在待办事宜选项中,点击本单位的新媒体登记备案申请,填写审核意见,点击左上角的审核按钮即可完成单位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