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严格合同责任,防范合同风险,严格落实《米兰官方注册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合同规范管理专项检查,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学校合同管理遵循防范风险和责权利相统一、集中管理与授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指导监督、分类归口管理、分级审批、各负其责的制度。学校各二级单位和个人,应熟悉职责范围内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严格履行职责,维护学校权益。未经学校法定代表人授权,学校任何单位不得以学校名义和本单位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
二、工作内容
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严密性,避免或者减少经济纠纷,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合同管理应当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明确合同管理职责。学校依法治校办公室统一指导学校合同管理事务,对重大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查、出具法律意见,管理米兰官方注册合同专用章和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制作、发放、备存授权委托书,对合同纠纷的处理进行法律指导;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合同审核和管理工作,对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合法性及价款的合理性等负审核责任,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合同管理直接责任人;合同承办单位,负责合同的论证、立项、拟订、报批、履行工作,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合同管理、履约工作的责任人;合同承办人员负责授权范围内合同的谈判、协商、签订、履行等相关具体事务,并负直接责任。
2.规范合同审查程序。学校对外签订的合同主要有战略合作、教学、科研、人事人才、国际合作、后勤保障类(基建维修家具采购等)、招投标采购等类别,依据合同内容、事项责任、经费来源分别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合同订立前,合同承办单位在对合同文本进行初步审查之后,根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将合同文本提交会签单位进行业务审查和经济审查。合同经审查通过以后,由归口管理部门送学校依法治校办公室进行法律审查,送审时应一并提供下列材料:合同当事人资质的说明或证明、合同文本(涉外合同须提供中文文本)、合同可行性及风险的论证或说明、其他重要材料。合同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应当充分尊重审查意见。
3.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生效后,合同承办单位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及时了解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并保存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的有关材料。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对方没有履约能力或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学校利益受损,合同承办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负责人报告,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补充、变更或解除事宜,以将损失降到最低。补充、变更的合同视同新合同,需重新履行相应的合同管理程序。
4.加强合同信息管理。合同承办单位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合同登记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合同档案包括合同原件、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学校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合同档案及时移交学校档案馆保管。
5.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学校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或超越授权范围对外签订合同,给学校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将根据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对于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追究其相应责任。违反合同管理规定,涉嫌犯罪的,学校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对照《米兰官方注册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将开展合同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外签订的各类书面合同。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合同登记汇总表》和《合同管理自查报告》,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学校依法治校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合同管理工作邮箱HTGL@mail.ccnu.edu.cn。
在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学校依法治校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晶,电话:027-67862810。
米兰官方注册
2018年4月28日